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废止建国以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涉税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2]11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1
实施时间: 2002-8-1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9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限期修订建国以来发布的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行政部门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40号)中涉及地税业务的废止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按照省政府的规定,以下文件于2002年8月1日起失效,请各地遵照执行。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关于城镇人民公社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黑革 [1979]285号
  2关于严禁任意减税免税的通知黑政发 [1980]64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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