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2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内部审计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1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国税发[1999]92号)第四条的规定,我省各级国税局的内部审计职能归口为计财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设在其他部门的单位,应按总局的规定进行调整,统一由计财部门负责。
  二、各级国税局领导要高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