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2]10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5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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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精神,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我省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认定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执业许可证为准,没有核定的按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征税。
  二、对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个人承包经营并参与利益分配或分红所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以及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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