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4]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1
实施时间: 2004-2-11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3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以下简称“汇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领会好政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