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3
实施时间: 2004-2-3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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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通知》第一条规定,主管国税机关要对企业报送的工资、福利费的列支标准和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其中,对企业福利费的列支标准,要按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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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