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启用代收业务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7]13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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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省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保险业务代理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启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收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代收业务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属于中国人寿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代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业务收费时,必须按规定开具使用《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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