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抓好纳税信誉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2]5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8
实施时间: 2002-6-28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6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纳税务信誉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黑地税发[2001]26号)的规定,省局决定下半年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纳税信誉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纳税信誉等级认定,有利于优化纳税环境,培养全体社会成员纳税意识,推进“以德治国”和“依法治税”。各地要重视纳税信誉等级认定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机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