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饮食行业推行定额有奖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3]2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20
实施时间: 2003-11-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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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饮食行业纳税秩序,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简称有奖发票),现行饮食行业定额发票同时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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