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函[2009]4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3-27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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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总工会、省地税局《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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