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器械价格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医药[2003]49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10-20
实施时间: 2003-1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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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行业价格行为,促进医疗器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公示,是医疗器械实行明码标价的一种方式。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医疗器械(不含医疗设备),其价格均应在“天津医药价格网”或在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三条 市物价局负责医疗器械价格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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