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3年度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3]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8
实施时间: 2003-7-28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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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对全市各有关出口企业下发了《关于2003年度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津国税进[2003]1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通知所辖出口企业,为办理年检手续的尽快办理。
  附件:关于2003年度出口企业通(免)税登记证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津国税进[2003]19号)
各有关出口企业: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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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