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库[2003]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6-11
实施时间: 2003-6-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6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手续,逐步实现无现金结算的目标,根据《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通知》(津财库[2003]14号),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规范公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