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消毒收费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费[2003]2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5-6
实施时间: 2003-5-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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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防治“非典”强制消毒不得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字[2003]2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防治“非典”的工作,防止和制止乱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防治“非典”期间消毒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在对全市城乡居民住宅(楼)、居住小区进行强制性消毒时,向居民收取或摊派消毒费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要移送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坚决揭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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