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社[2003]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卫生局
发文时间: 2003-4-25
实施时间: 2003-4-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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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驻津单位:
  我国一些地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局部地区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各级财政、卫生、劳动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非典”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对做好“非典”防治工作、控制和消除“非典”疫情至关重要。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2003]财社明传1号)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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