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库[2003]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文时间: 2003-4-22
实施时间: 2003-4-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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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2]82号)、市政府《转发市科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1997]24号)和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天津市科技三项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发财字[1997]第17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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