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2]10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30
实施时间: 2002-8-30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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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税收优惠范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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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补充规定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