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2]6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
实施时间: 2002-8-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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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所得税优惠,须经企业申请。企业申请时,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以下申请资料:
  一、企业追加投资享受定期减免税的书面申请;
  二、企业合同、章程;
  三、企业追加投资的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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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