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02]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7-12
实施时间: 2002-7-12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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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其中第六问“应付福利费是否接14%计提”,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应执行我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他问题请遵照《通知》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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