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2002年企业工资实行“两低于”调控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劳局[2002]15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2-4-29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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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资总量宏观管理和调控,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机制,使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1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1号)要求,现对“两低于”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资实行“两低于”办法的范围
  凡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各种联营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工资均实行“两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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