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2]4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10
实施时间: 2002-2-1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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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2001年我省出口退税清算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地国税局要高度重视2001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成立出口退税清算领导小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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