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住房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房地[2002]9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4-2
实施时间: 2002-4-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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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政府、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市级行政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天津市居委会事业编制专职干部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四月二日
  天津市居委会事业编制专职干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居委会建设,规范居委会事业编制专职干部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居委会事业编制专职干部(以下简称专职干部)的管理。
  第三条 对专职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
  第四条 区政府人事部门是专职干部的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是专职干部的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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