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所[2002]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6
实施时间: 2002-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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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税分局:
  为促进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速改企建制的进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中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在1999年12月31日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以及虽已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仍在县级以上编制管理部门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户头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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