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有关应税所得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所[200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5
实施时间: 2002-1-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
  针对目前各区县体制改革,一些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关系等方法以减员增效发放给个人的收入和其他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虽市局已有明确规定,但据了解,各地税分局在执行政策中不尽一致。为此,重申有关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人员取得的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