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数据采集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1]21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9
实施时间: 2001-10-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全省国税系统报税、认证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保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的质量,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数据采集的实际情况,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数据采集操作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金税工程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数据采集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