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9]17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15
法规类型: 印花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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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软件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新旧政策的衔接,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增设《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1),作为地税机关依法确定核定征收方式的文书。凡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所规定的印花税核定征收条件,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确定印花税适用征收方式。
  二、简并购销合同核定征收环节。将各类购销合同由按照采购环节的采购金额和销售环节的销售收入确定计税依据核定,合并为按照销售收入(或采购金额)确定核定依据。各类合同具体核定比例由各市局财产和行为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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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doc    
2、《印花税(变更)核定征收通知书》.doc    
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