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建二[2001]26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12-19
实施时间: 2001-12-1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73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管理工作,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我们制订了《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原《天津市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评审是财政部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为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