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监察局天津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库[2001]7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监察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文时间: 2001-12-17
实施时间: 2001-12-1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1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库[2001]26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一: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登记表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