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1]5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7-10
实施时间: 2001-7-1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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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计委《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意见
  二○○一年七月十日
  为适应天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将进一步放开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使企业逐步成为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经营主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化、项目运作企业化、价格逐步市场化、融资借用还一体化的格局。根据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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