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库[2001]2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文时间: 2001-6-27
实施时间: 2001-6-2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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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财政局沛各金融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市纪委十次全会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部署,特制定《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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