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全面运用《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开展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1]3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6
实施时间: 2001-4-26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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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涉外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涉外税务审计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迈出的重要一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1年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全面运用《规程》开展税务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审计重点。各单位对重点税源企业及帐簿、会计核算健全的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原则上均要按照《规程》的要求实施,对小型企业或帐簿会计核算不太健全的企业的审计,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灵活运用《规程》进行审计。2001年底前,在对外资企业审计中,涉外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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