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6
实施时间: 2001-3-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0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三条所述从事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二、对于从事进料加工贸易并按外贸企业财务核算办法核算出口货物购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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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