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1]5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26
实施时间: 2001-2-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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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利息税)的规范化管理是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更好的发挥利息税调节经济和组织收入的需要。为加强利息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征收和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使利息税征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利息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利息税规范化管理包括税收政策、税源、征收、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税收政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利息税的各项法规和规定。由于利息税的征收和管理有其特殊性,市局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时,将结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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