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天津市外地进津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1
实施时间: 2001-2-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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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天津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
  为加强外地来津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施企业、外监企业)的发票管理,经研究,启用《天津市外地进津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施工监理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监理发票》为我市行业专用发票,适用于外地来津从事建筑、安装及其他工程的外施企业和从事工程监理的外监企业。
  二、《施工监理发票》为外施企业、外监企业与我市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结算工程价款和监理费(包括分期结算)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施工监理发票》在外施企业、外监企业结算工程价款和监理费(包括分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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