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2000年度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统[200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1-17
实施时间: 2001-1-17
法规类型: 产权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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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国资)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为有关部门审批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提供依据资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0年12月31日前开办的集体企业及中央各部门所属驻津集体企业,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全市集体企业具体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2001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
  三、为了使集体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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