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0]2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9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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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更好地支持和鼓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扩大出口,现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1993年12月3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2001年1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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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