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6]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8
实施时间: 2006-3-28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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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内部人员培训和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二、认真做好新增消费税税目涉及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做好消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的相关工作。
  三、对生产同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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