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6]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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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5年度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具体名单如下。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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