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6]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
实施时间: 2005-7-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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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绍兴、湖州、嘉兴、金华、台州、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余杭区、德清、长兴、桐乡、义乌、兰溪、温岭、临海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1号)转发给你们,并附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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