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5]2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8
实施时间: 2005-4-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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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由国家税务局代开发票并同时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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