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5]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6
实施时间: 2005-1-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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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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