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4]21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6
实施时间: 2004-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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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
  一、对纳税人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在2005年1月1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已经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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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甬国税发[2007]104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