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4]33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17
实施时间: 2004-8-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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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虚开或者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是国税机关重点打击的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工作,坚持“双向治理”原则,既要对虚开发票的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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