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4]5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7
实施时间: 2004-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6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适应当前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自2004年8月1日起停止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浙国税一[1997]104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