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加油IC卡业务若干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4]227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0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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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加油IC卡业务若干增值税问题的请示》(甬国税直[2004]10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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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第五条、第六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br />
    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加油IC卡有关税务问题的补充通知&nbsp;<br />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8]29号&nbsp;<br />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nbsp;<br />
    发文时间: 2008/1/23<br />
    实施时间: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