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征[2000]4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6
实施时间: 2000-6-16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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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此《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于2000年8月15日前开展以前年度非正常户清理认定工作,并将清理认定工作总结和《非正常户清理认定统计表》于8月31日前报送市局征管处。
  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国税系统税源户管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本)和《税务登记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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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doc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