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0]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3
实施时间: 2000-6-13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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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17号)第一条“对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的规定,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现将对我市各类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分支机构,系指纳税人总机构在其注册经营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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