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1999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劳办[2000]13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0-4-25
实施时间: 2000-4-25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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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津政发[1997]9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1999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问题通知如下:2000年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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