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2000]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7
实施时间: 2000-3-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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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流[1999]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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