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0]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21
实施时间: 2000-2-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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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9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出口企业退(免)税实际,经研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抓紧贯彻执行。
  一、清算范围1999年有出口业务并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范围的所有出口企业以及以前年度应退未退结转到1999年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包括专业外贸公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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