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劳办[2000]3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0-2-18
实施时间: 2000-2-1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按照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再就业培训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更好地运用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培训与就业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